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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大树湾村安置房小区二期)室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29/2020 4:48:23 PM 浏览次数:5809

1.招标条件

西陵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大树湾村安置房小区二期)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20]81号和宜西发改投[2020]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8136.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954.0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为70211.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70211.10平方米。室外工程预算金额约为1700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树湾村(中南路延伸段)。

2.3项目招标范围:完成西陵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大树湾村安置房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运动球场、室外消防、围墙、室外照明等。

2.4设计及施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项目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2.5.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09月至1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事业主管单位公章。)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包含道路、管沟、绿化相关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3.1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1229日至20211817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25日上午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1229日。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 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西湖路 

人:王卉

联系电话:0717-69918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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