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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9/30/2020 12:00:15 PM 浏览次数:2866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灵宝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总建筑面积34916.15平方米。本次招标包含业务楼、工作楼、食堂、培训中心、看护人员宿舍、办案人员宿舍、门卫的空调系统相关设备、管道、配件等的采购、运输(含保险)、保管、安装(吊装至指定位置)、管道保温(含支架)、电气接线、管道试压、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空调系统相关设备、管道、配件等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委托的代理商,若是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不同投标单位提供的授权为同一品牌的按无效授权处理)

3.3投标人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所有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07月至20209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投标人信用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930日至20201018日下午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029日上午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采购及安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93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 系 人:陈成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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