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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五龙13-1、13-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13-1号地块建筑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9/18/2020 4:27:31 PM 浏览次数:3145

一、招标条件

点军五龙13-113-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504-70-03-02776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3-1号地块建筑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该项目13-1#地块占地面积125081.41平方米,拟定建筑面积约3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4.5万平方米,地下约10.2万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五龙三路与双十路交叉口。

2.3招标范围:建筑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综合管网、幕墙设计、所有构件的二次深化设计、地下室停车分区及标识标牌设计)、人防设计、公共区域装修设计、楼宇亮化设计,以及相关配合工作,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由中标人协助完成方案设计规划报批(含调整),并确保建筑方案、施工图、人防设计、装修设计、楼宇亮化设计,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含设计变更)。具体设计内容包括:

1)建筑方案深化设计:①建筑单体平面图:各主要楼层平面图,包括各种主要户型(单元)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②主要单体立面图(含正立面,侧立面、背立面);③建筑效果图:整体鸟瞰图、夜景图、单体效果图(每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体不少于两幅)、主要街道沿街效果图;④场地竖向分析(宜体现有建筑体块或剖面图与周边山体、市政道路的标高及退距关系);⑤山体边坡处理方案;⑥人防、消防、电力设计方案。并需满足方案报规要求。

  2)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总规、建筑(需提供铝合金门窗、入户门、防火门窗、外墙装饰材料等精确选型及做法)、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综合管网(含无动力地埋装置)、幕墙设计、构件二次深化设计、地下室停车分区及标识标牌设计。满足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要求,并确保图纸审查通过。

  3)人防设计:人防方案设计、人防施工图设计,满足人防审查要求,并确保图纸审查通过。

  4)公共区域装修设计①设计范围:主楼地下室入户大厅、一层入户大堂、标准层电梯前室、标准层连廊、商业公共区域、物业等配套用房。②提交成果: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材料选型方案、装修施工图。

5)楼宇亮化设计:①夜景亮化鸟瞰图、单体亮化效果图、灯具选型方案。②施工图设计。

2.4项目工期要求: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提交,13-1#商业及大门施工图设计在建筑规划方案确定后20日历天完成,13-1#多层住宅区域施工图设计在建筑规划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13-1#高层住宅区域施工图设计在建筑规划方案确定后45日历天完成其他设计文件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提交。其他设计成果资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交。

2.5项目工程质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建筑方案深化设计的深度需满足发包人主要专业技术方案确定要求,比如报规方案、外立面深化设计等,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市规划局对建筑方案的修改意见,确保规划审批通过。

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经图纸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确保是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审批通过。

公共区域装修设计、楼宇亮化设计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不少于5人,专业配备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202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918日至2020928日下午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016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设计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91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717-62413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时间: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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