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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2014年直管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的通报(宜市住建〔2015〕27号)

发布时间: 3/20/2015 12:00:00 AM 浏览次数:2173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市住建委对直管城区(即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范围内20141月至12月的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共办理招标文件备案106项,一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23项,二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83项。招标文件备案时共存在问题153处,其中投标报价及拦标价编制环节存在问题11处,占总数的7.2%;合同条款存在问题11处,占总数的7.2%;资格审查环节存在问题36处,占总数的23.5%;其他问题41处,占总数的26.8%;评标办法存在问题54处,占总数的35.3%

 二、基本评价

总体情况来看,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较以往有一定程度的提高,2014年一次备案合格率为21.7%,较201313.3%比重有所上升;项目平均存在的问题数明显降低,每个项目平均存在1.4个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代理机构质量意识有待加强,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不严,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内部三级审核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在:

(一)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确。招标项目日趋广泛,特别是涉及到设备类、安装类工程,容易造成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较高的资质等级,增加不必要的资格准入条件和过高的业绩要求,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二)评标办法编写不合理。新评标办法实施后,代理从业人员对新办法学习不足,理解有所偏差,部分招标文件出现编写不符合实际、设置不合理技术条款、编制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个别项目存在量身定做资格条件,指定设备的品牌、型号、原产地、供应商等现象。

(三)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未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价款的调整与计算方式不符合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合同条款中的相关内容与报价说明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漏项或分包条款等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四)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不够准确。普遍存在计价依据错误,投标报价执行的相关文件标准未及时更新,报价说明存在漏项等情况。

四、处理情况

对招标文件文件编制质量整体水平较高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认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业务水平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切实重视人才培养,尤其是加大项目负责人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素质,准确应用招投标活动现行法律法规、规范。

(二)加大内控工作力度,形成规范有序长效机制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审工作,不断完善质量内控机构,狠抓五项制度( 项目负责人制、实名办理制、重要文件签章制、质量内控三级复核制和从业人员培训制)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招标文件质量控制体系、三级审核制度,提升内部质量管理水平。

2014年招标文件质量情况排名:

2、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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