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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庙嘴大桥—峡州大道)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28/2014 4:48:50 PM 浏览次数:1706

 

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庙嘴大桥—峡州大道)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庙嘴大桥—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314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庙嘴大桥—峡州大道)市政工程,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其主线西接庙嘴大桥引桥,东接峡州大道主线,辅路西起沿江大道,东至夜明珠交叉口,是贯通西陵区的城市快速路。全长7.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32-64,主线为城市快速路,设高架桥5座,全长3.1公里,设计行车速度60km/h;设匝道桥2座,全长214米;辅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主线为高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辅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概算工程建安投资约10 .86亿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下穿通道、排水工程、交通及绿化、管线综合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工期要求:

建设工期采取分段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12月。计划总工期为720日历天。

全路共分为三段,各分段工期要求如下:

第一段:庙嘴大桥-东山大道段500天(确保主线高架桥20151231日通车,400天);

第二段:东山大道-大学路段500天(确保主线下穿通道20151231日通车,400天);

第三段:大学路-峡州大道段720天(确保主线高架桥2016731日通车);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五、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取得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奖项,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六、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符合宜昌市《实施“三大”新举措全面提速宜昌新区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大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至少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到新区推进办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通过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投标登记手续确认函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须提供证书原件)

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5、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城市道路桥梁工程1项;且承担过单项3.0km及以上的城市高架桥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分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②必须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000米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管理,且竣工时间在2011 1 1 日以后(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补充原件);

7、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工程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桥梁工程或隧道或下穿通道工程(长度在450m 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且竣工时间在2011 1 1 日以后(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补充原件);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其中施工员及安全员分别不少于3人;(须提供证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 11 29 日上午1000分至2014 12 6 日上午10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投标保证金

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12 23 日上午10:00时,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 11 29 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宜昌新区网》。

十四、其他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 系 人:姜涛

联系电话:0717-6446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间:20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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