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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20/2014 3:14:59 PM 浏览次数:1786

 

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新建一栋6层的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3684.58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消防泵房建筑面积约93.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等)、田径场、室外道路及消防泵房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松林路和东山二路交汇处。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法人营业执照上所记载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700万元整;(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累计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新建项目施工任务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以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等补充材料)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任务的;(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必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1120日上午1030分至20141130日上午10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1212日上午10:00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1120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

  址:宜昌市伍家区

联系人:蔡瑞军

  :188072000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8

    期: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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