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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一中新校区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20/2014 11:49:14 AM 浏览次数:1837

 

宜昌市一中新校区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宜昌市一中新校区一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364  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位于点军区巴王店片区,北邻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拟建),南邻奥林匹克中心(在建),东面邻山,西至点军大道(在建)。总占地面积约324亩,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科技实验楼、图书信息楼、风雨操场、行政办公楼、校史馆、学生公寓、师生食堂等及其他配套设施(校门、配电房等)。概算工程建安投资约2.8亿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土石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及室外市政等相关附属工程。

四、建设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12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五、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至少有一个单位工程必须取得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奖项(楚天杯奖),并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六、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力争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到市新区推进办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通过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投标登记手续确认函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须提供证书原件)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其中施工员及安全员分别不少于3人;(须提供证书原件)

7、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须提供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1120日至20141127日下午17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12 15 日上午10:00时,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 11 20 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新区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四、其他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 系 人:朱彦

联系电话:0717-64463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间: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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