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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2013年招标代理文件编制质量检查情况第一

发布时间: 3/17/2014 12:00:00 AM 浏览次数:3104

市住建委关于2013年直管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宜市住建〔2014〕4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葛洲坝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市住建委对直管城区(即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范围内20131月至12月的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共办理招标文件备案166项,一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22项,二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144项。招标文件备案时共存在问题340处,其中工程量清单存在问题5处,占总数的1.5%;投标报价及拦标价编制环节存在问题9处,占总数的2.6%;合同条款存在问题28处,占总数的8.2%;评标办法存在问题52处,占总数的15.3%;资格审查环节存在问题72处,占总数的21.2%;其他问题174处,占总数的51.2%

二、基本评价

总体情况来看,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较以往有较大提升,项目平均存在的问题数明显降低,每个项目平均存在2个问题。但一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2013年全年共计22项,一次备案合格率为13.3%,较2012年有所下降。        

三、存在的问题

代理机构质量意识有待加强,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不严,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内部三级审核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在:

(一)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履责,实际文件编制人与合同签订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尤为突出,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确。招标项目日趋广泛,特别是涉及到设备类、安装类工程,造成资格审查条件不符合现行规定,类似业绩明显设置不合理,现场人员配备不符合现行规定,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三)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未使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合同范本,擅自删减合同条款,合同价款的调整与计算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比例不合理或不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的,合同条款中的相关内容与报价说明不一致的,合同中存在漏项或履约保函、质量保修书等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

(四)其他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招标文件编制不够严谨、陈述不准确、文字错误明显,关键性用语易产生理解歧义;招标范围描述不准确,工期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施工技术性要求不明确,投标保证金设置不符合规定,招标文件或其澄清修改文件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引用不准确等。

四、处理情况

对招标文件文件编制质量整体水平较高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督促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素质,准确应用招投标活动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同时强化招标代理市场和专职人员监管,狠抓五项制度( 项目负责人制、实名办理制、重要文件签章制、质量内控三级复核制和从业人员培训制)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招标文件质量控制体系、三级审核制度,提升内部质量管理水平。

20131-12月份招标文件质量情况排名:

2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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