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三斗坪镇石牌污水处理厂项目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夷陵区三斗坪镇石牌污水处理厂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YLJY(2014)YZG221
开标、评标地点:夷陵区招投标中心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1、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
湖北锦洋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湖北大康建设有限公司、宜昌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众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秭归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骏海建设有限公司
宜昌超越路桥有限公司、重庆市华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开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10家单位。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8日
3、评标原则及方法: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界定报价废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方案评审情况:
一、界定报价废标:
1、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应为无效投标。招标控制价为:355.59 万元。
2、低于投标下限值的投标应为无效投标。低于极限值的投标报价不参与下限值计算。投标下限值=招标控制价×90%×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投标N值×投标价权重系数。投标价权重系数=1-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
下限值:295.6926134万元
参与的投标单位为宜昌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骏海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锦洋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经评委评审:宜昌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4.491221万)、湖北骏海建设有限公司(284.500226万)、湖北锦洋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284.510079万)、宜昌超越路桥有限公司(295.170575万),以上4家投标单位报价低于下限值,作无效报价处理。其余6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形式评审
6家投标单位的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资格审查
湖北中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信息登记证,其余5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响应性评审
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五、技术方案评审
5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六、报价详细性评审、投标人得分排序
第一名:宜昌开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名:湖北众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名:秭归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5、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开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295.854963万元
工期承诺: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承诺:合格
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质证号:A3104042050612-4/1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5】011082-J/2
项目经理:郭凤华
证书编号:鄂242131432436
技术负责人:王福军
安全员:袁维菊
施工员:陈明
质检员:陈维富
材料员:李廷菊
预算员:张永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众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96.230603万元
工期承诺: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承诺:合格
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质证号:91420527094470002N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90-2/2
项目经理:颜复宏
证书编号:鄂242131327540
技术负责人:刘紫凌
安全员:黄金昌
施工员:田德兰
质检员:付强
材料员:颜道平
预算员:谭玉蓉
第三中标候选人:秭归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299.01672万元
工期承诺: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承诺:合格
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质证号:A20140420552703-4/1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5】000527-2/6
项目经理:王勇
证书编号:鄂242070800419
技术负责人:宋发桂
安全员:王中梁
施工员:傅建军
质检员:王海青
材料员:宋秀兰
预算员:宋小兰
6、拟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宜昌开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295.854963万元
工期承诺: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承诺:合格
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质证号:A3104042050612-4/1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5】011082-J/2
项目经理:郭凤华
证书编号:鄂242131432436
技术负责人:王福军
证书编号:E300006268
安全员:袁维菊
证书编号: 111700300029223
施工员:陈明
证书编号:131700102049995
质检员:陈维富
证书编号:131700202016472
材料员:李廷菊
证书编号:131700502007970
预算员:张永元
证书编号:13170040203679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以上公示按规定公示三天,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监 察 局 7821463
发 改 局 7821349
公 管 办 7820929
住 建 局 7200507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陵区夷兴大道2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17-78204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转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