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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岭生态产业园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15/2020 4:01:16 PM 浏览次数:8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花岭生态产业园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0584-13-03-063594】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峡州大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临时供电部分:1、新建宜昌生物产业园支线01#-2#分接箱02开关排管敷设ZRYJV22-3*70电缆50米至租赁桃花岭箱变,租赁箱变1台,10kV电缆沿电缆管沟及排管敷设;新建10kV箱变基础1,电缆排管、电缆井等全部工作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永久供电部分:新建宜昌生物产业园支线01#-2#分接箱02开关排管敷设ZRYJV22-3*70电缆150米至新建高压计量柜AH1(电缆利旧);已建百灵路-桔乡路线环网柜05开关排管敷设ZRYJV22-3*70电缆910米至新增高压计量柜AH8AH4AH5出线柜利用电缆沟敷设2ZRYJV22-3*50电缆至T11T12变压器等全部工作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含10kV配电工程的规划报批、用电申报、设备安装、报装、施工、检测、竣工验收备案至供电部门正式送电、移交招标人。(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所有人员20209月至20201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7投标人的施工类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编入与原件一致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5日至20201225日下午1730分,每天上午0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6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送达至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逾期或未按要求送达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1215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黄河路19

联系人:黄支凤

联系电话:0717-63323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2

日期: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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