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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8/5/2020 6:00:00 PM 浏览次数:3077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灵宝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采购及安装电梯总量为10台,电梯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不一致时,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6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等。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电梯经销商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经销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传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提供拟投本项目电梯品牌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无机房客梯级别要求为A级证书、获准制造的杂物电梯(须与客梯品牌一致)的级别必须为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具备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 (上传电梯安装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及20201月至6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6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市城区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项目所在地市城区内。具体要求:

3.6.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6.2若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6.3投标人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需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85日至2020815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831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采购及安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85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系人:陈成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期: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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