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兴山县邓家坝(G[2020]2号、G[2020]3号地块)
居住小区建设项目概念规划和建筑设计
方案征集活动公告
宜昌市兴山县邓家坝(G[2020]2号、G[2020]3号地块)居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坪社区,地上总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管网等市政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04000万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概念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兴山县邓家坝(G[2020]2号、G[2020]3号地块)居住小区建设项目概念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二)项目位置
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坪社区。
(三)设计依据
1、国家与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等。
2、城市规划相关控制要求。
(四)设计内容
地上总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管网等市政设施。
二、征集活动组织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公开报名形式。拟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7月1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材料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报名文件资料的北京时间为准。
2、获得报名文件资料
有意参与征集活动的应征人请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xygczx.com/)下载中心下载报名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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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文件的递交
3.1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电子报名文件,应征人需在2020年7月1日18:00前(北京时间)将报名文件电子版发送至644606370@qq.com邮箱。
3.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投递的报名文件。
1、征集人组织专家将对报名的应征人进行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征人综合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设计团队实力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选出5家应征人入围作为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及设计任务书;电话通知未入围的应征人。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征集人将取消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改由其他方式进行方案设计。
2、每家获得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限送一个方案,方案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不受理未被邀请的应征人报送的设计方案。
3、设计方补偿费及奖金设置
获得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凡按规定报送设计成果、并经专家评审会审查确认其设计成果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的,可获得设计补偿费,1-5名分别补偿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8万元。
三、应征资格要求
1、应征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应征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名,征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征人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境外应征人须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有相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3、应征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境外应征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方案征集活动。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方案征集活动。
6、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应征人名称及资质说明、应征人简介、应征人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奖等资料。
2、应征人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介绍,包括所有团队成员的专业资历介绍和本次分工安排。
3、境内应征人相关证明,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设计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荣誉奖项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境外应征人可参照表格要求,提供经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1、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往来函件、报名文件和设计成果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境外单位的外文函件应提供中文翻译)
2、费用以人民币支付,设计补偿费和奖金均为含税金额。应征人在征集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差旅、现场踏勘等费用。
3、征集方案的知识产权
3.1应征人在本次方案征集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3.2应征人对其征集方案享有署名权。应征人在其宣传内容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展示其征集作品。
3.3征集人可对征集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展示、宣传征集作品。
3.4应征人和征集人均不能把征集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
3.5应征人应确保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应征人的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须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须由应征人承担。
3.6整个征集过程中征集人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其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相关文件用于编制报名文件之目的。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征集人有权追究因应征人侵犯征集人位的知识产权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湖北昭君古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征集人:湖北昭君古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10楼
联系人:吴启昌
联系电话:13477866868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楼5楼
联系人:刘亚琴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13581485135
传真:0717-6492345
注:应征人的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未提供,则自行承担审核结果:
1、应征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0平方米的设计项目。(不少于2个业绩,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应征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且提供不少于2个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0平方米的设计项目。(不少于2个业绩,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应征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住宅建筑工程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2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不少于2个,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为准。(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应征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应征人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应征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有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的表彰(电子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近3年诉讼和仲裁情况的申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