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条件
宜昌城市旅游客厅项目(2期、3-1期、3-2期、3-3期),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019-420503-70-03-061053、2019-420503-70-03-061057、2019-420503-70-03-061059、2019-420503-70-03-061060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受交投嘉华(宜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本项目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项目概况:2期总建筑面积166551平方米(商用1050平方米、住宅116700平方米、配套用房6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117平方米),建设34层7栋,4层14栋。停车位1300个(地上260个、地下1040个)。项目容积率2.318,建筑密度22%,绿化率30%。3-1期总建筑面积13273平方米(商用3391平方米、配套6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32平方米)。停车位101个(地上20个、地下81个)。项目容积率1.00,建筑密度45%,绿化率20%。3-2期总建筑面积13199平方米(商用6889平方米、配套31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停车位100个(地上20个、地下80个)。项目容积率1.00,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3-3期建设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6243.60平方米,停车位120个。
2.2本项目建设地点:城东大道、东站路、共联路、东站一路合围区域。
2.3本项目招标内容:设计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中,必须包括各类专业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电气(含公区及户内点位接线图)、给排水(含园区内给排水)、暖通、消防、绿色建筑专篇及发包方指定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不含智能化设计、二次精装修、园林景观设计、楼宇亮化设计。
2.4本项目设计周期:25日历天(设计任务书下达至设计单位提供的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时间止)。
2.5本项目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深度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的壹级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分公司缴纳有效)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且不少于5人;(须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分公司缴纳有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宜昌城市旅游客厅项目(1期)和(2期、3-1期、3-2期、3-3期)设计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当投标人在以上2个项目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承诺自动放弃其他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承诺书)。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宜昌城市旅游客厅项目(1期)至(2期)设计依次评审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0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本项目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本项目合同签定:本项目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本项目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0日。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投嘉华(宜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24层
联系人:李富新
联系电话:0717-6596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
时 间:2020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