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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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26/2019 4:51:58 PM 浏览次数:15998

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91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园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近期1m³/d;远期控制规模4m³/d。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主要生产构筑物(粗格删进水泵房、细格删爆气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深度处理加药间、臭氧设备间、活性炭再生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等);臭气处理设施;辅助建筑物(综合管理、传达室、机修车间、仓库等),配套污水管网主干道管径为DN800,总长度4.34千米。建安工程投资约18189.82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组建BIM团队,利用BIM技术对项目各阶段进行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1411日以来承担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具有近三个月(20199-2019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1226日至2020120日上午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20日上午0900分。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1226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

人:王贝贝

联系电话:0717-6210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间: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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