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9]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近期1万m³/d;远期控制规模12万m³/d。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主要生产构筑物、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安工程投资约18189.82万元。
2.2项目地点:宜昌市白洋工业园内。
2.3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2.4设计周期:设计服务周期为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后30日内向发包人交付施工图,施工图经图纸审查机构出具审核意见5日内提出回复意见。
2.5质量标准: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8月-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设规模达1万m³/d或1万t/d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未完成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设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图纸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上传图纸审查合格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如不能反映考核内容可另上传其他证明材料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2月10日上午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3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联 系 人:毕晟
联系电话:0717-6210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1
日 期: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