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灵宝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9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038㎡,地下建筑面积6985㎡。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上两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含边坡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及幕墙、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通风及地下室(含人防)、室外管网、道路及停车场、室外配套工程、临时及永久性供水工程、园林、绿化、夜景灯光、暖通、消防、电梯等所有内容)工作。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并达到湖北省优质工程“楚天杯”。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或②的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和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须上传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近3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陈成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