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灵宝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9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038㎡,地下建筑面积6985㎡。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开工令下达后210天内主体工程完工)。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含边坡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及幕墙(不含二次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通风及地下室(含人防)、室外管网、道路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湖北省优质工程“楚天杯”。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7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施工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须上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10投标人自2014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体育建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施工业绩;
3.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陈成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 期: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