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体育场路居住项目(房投领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9/19/2019 6:00:33 PM 浏览次数:6042

体育场路居住项目(房投领尚)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体育场路居住项目(房投领尚)工程,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2018-420502-70-03-078390和宜西发改投函【2018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样板间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胜利三路与体育场路交汇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体育场路居住项目(房投领尚)样板间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AB两种户型样板间精装修及1~4号楼公共部位装饰,总建筑面积4908.84㎡,其中样板间装修面积230.3㎡,公共区域装修面积4678.54㎡。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样板间45日历天,公共区域单栋6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包括石材地砖地面、复合地板、干挂石材墙面、墙砖墙面、墙纸墙面、木饰面板墙面、石膏板吊顶天棚、乳胶漆天棚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给排水、空调等)、软装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9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920日至2019930日上午09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1016日上午09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92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大酒店1

人:郑凤芝

联系电话:0717-62279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期:2019920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1011120号-1 鄂公网安备 42050302000040号

全程网络策划:顺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