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510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及安装电梯总量为40台(其中担架电梯20台,消防电梯20台)。电梯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不一致时,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
2.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五龙三路(点军街道办事处巴王店村)。
2.3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4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内容:电梯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及承诺等。
2.5工程质量标准: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B级及以上;(上传制造许可证(电梯)(含许可明细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上传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在宜昌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行政区域内。具体要求:
3.4.1固定维保单位是投标人的直属分支机构的;(上传该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若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投标人的直属分支机构的,则该维保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上传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和该投标电梯制造厂商与该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同投标人同时与同一个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协议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4.3投标人的固定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30人,均须具备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且是投标人的固定维保单位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上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带二维码社保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上午09时30分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09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项目采购与安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9月2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天凯
联系电话:157271719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 期: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