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集团当阳厂区35KV箱变钢结构厂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营雄风机械厂的委托,拟就“凌云集团当阳厂区35KV箱变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凌云集团当阳厂区。
2.2工程概况:当阳厂区35KV箱变钢结构厂房采用钢结构的主体形式,总面积约385㎡。檐口高5.6m,屋面采用压型钢板。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6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
3.2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原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具有岗位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会议室,由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发布公告媒体:三峡日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营雄风机械厂
联 系 人:陈力
联系电话:027-688351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曹锐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9
传 真:0717-6492345
日 期: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