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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东山四路棚改安置房(新街坊)C区、D区项目低压配电工程施工(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3/2018 9:00:00 AM 浏览次数:3295

宜昌市东山四路棚改安置房(新街坊)C区、D区项目

低压配电工程施工(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东山四路棚改安置房(新街坊)C区、D区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宜发改审批[2014]83文批准建设。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低压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城区西陵区东山四路。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内容为低压配电柜出线线缆敷设。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东山四路棚改安置房(新街坊)C区、D区项目低压配电工程(第2次招标)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资质为伍级及以上(提供许可证书原件);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质检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对照资格审查要求、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原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里面的原件扫描件一致,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13日上午0930分至2018126上午09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26日上午09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13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大酒店1

联 系 人:龚伟

联系电话:0717-62279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

    期: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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