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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城移民小区综合帮扶配套和绿化改造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3/2/2018 3:00:00 PM 浏览次数:3954

秭归县城移民小区综合帮扶配套和绿化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城移民小区综合帮扶配套和绿化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17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三峡库区基金补助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秭归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秭归县城。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6.8万平方米,对县城内的14个小区进行综合改造,共新增、改造停车场面积约10484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约25935.15平方米,硬化面积约31580.85平方米,新增管网约2025.5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沥青路面、停车位、园路、绿化、管网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市政公用”中的任意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分。”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  321500分至20183915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3231530分。

6.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不加密电子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大厅);

6.3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32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秭归县城市管理局

   址:秭归县

人:向斌   

联系电话:138725428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康昌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5

    间: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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