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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规划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土建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26/2017 2:22:41 PM 浏览次数:3518

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规划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土建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四馆一中心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17]8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土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四馆一中心项目的图书馆、文化馆、规划馆、博物馆,总建筑面积15802.93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鸣凤镇南门村(原远林集团院内)。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规划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不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企业基本信息表》或《驻鄂回执单》,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拟派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资料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12261600分至20181216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5160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 信息发布媒体:《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三吉巷2

联系人:范念念

联系电话:139725255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期: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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