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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东岳二路和点军大道绿化工程(K5+600-K11+635.336)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0/12/2017 4:38:53 PM 浏览次数:2318

宜昌市东岳二路和点军大道绿化工程(K5+600-K11+635.336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东岳二路和点军大道绿化工程(K5+600-K11+635.336,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29宜发改审批【201456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市东岳二路和点军大道绿化工程(K5+600-K11+635.336),道路全长约6.35km,本次招标的桩号为东岳二路及点军大道K5+600-K11+635.336段绿化工程。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分车绿化带的苗木采购、栽植、养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提供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4投标人需提供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证书原件,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1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或公园或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结算资料有效证明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以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作为补充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1013930分至201710239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10日上午0930分,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开标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1013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人:成峰

联系电话:0717-63899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 35 号兴发广场 15 号楼 5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间: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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