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支队公寓住房装饰材料采购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后勤部以“后营[2013]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支队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8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支队公寓住房装饰材料采购安装,采购内容包括门窗、灯具、油漆、管件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公寓住房装饰材料采购安装等一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5日上午12时00分,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楼5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所交款项到账后,应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作为商务标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由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 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 年8月18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支队
湖北品胜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8号
联 系 人:朱俊
联系电话:0717-60750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刘亚琴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