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磨基山中部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磨基山中部广场建设项目勘察
2.2项目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北侧,磨基山公园中部。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112.16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额:约3723.62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宜昌市磨基山中部广场建设项目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后期服务及补充勘察等工作。
2.6项目勘察周期:进场后14(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文件。
2.7项目质量标准:勘察工作必须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审查审批要求。
2.8项目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及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为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年7月25日09时30分至2017年8月23日0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上午09时30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7月25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
联 系 人:廖慧红
联系电话:0717-64637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时 间: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