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点军区政府采购计划表“宜点采购2017-029号”文的要求,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DJZ0017-201701-01H
2.2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对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2辆垃圾压缩车进行采购。
2.4交货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6组。
2.5交货时间:30天。
2.6质保期:一年。
2.7项目预算: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2投标人须是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
3.3.3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内应具有类似车辆采购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7年4月12日09时30分至2017年4月22日09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4 日 09 时 30 分,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叁份(一正两副)、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载体U盘或光盘)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龙阳光安置小区A栋一楼,直行过五龙红绿灯后100米左转),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dj.ycztb.com)、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
联 系 人:张泽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485566-8040
时 间: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