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市磨基山公园停车场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 3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磨基山公园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5300万平方米(其中停车场面积约7696.29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绿化、湿地种植、绿化给水安装及停车场、车道、铺装及公厕等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且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出具的《宜昌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登记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4项目负责人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自
3.8 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0时00分至2017年4月8日10 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时0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7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宜昌新区门户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 93 号
联 系 人:张霖
联系电话:0717-64612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
时 间: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