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东山开发区珠海路21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将原250KVA变压器增容。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烟草物流配送中心配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报装、验收及送电等一切内容。
2.5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资质不低于伍级(提供许可证书原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年3月24日9时30分至 2017年4月4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 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 年3月24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草行业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2号
联 系 人:周梦华
联系电话:0717-63369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王小琴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