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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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3/9/2017 9:45:06 AM 浏览次数:1472

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158号文件要求,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90万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专业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安排一次本PPP项目相关的培训会。完成采购过程、协助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及配套协议(即咨询业务范围包括项目准备阶段、项目采购阶段、过程咨询、招标代理业务及其他与PPP项目相关事项)。

2.4服务地点: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5服务时间:

①签订合同之日起,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提交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②招标人在采购社会资本方过程中、与其签订PPP合同及配套协议过程中,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需在招标人通知的24小时内到达服务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咨询服务等与本次招标范围相适应的内容。(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且同时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3.3投标人(主办方)须具有近3年(201411以来)PPP(BOOBOTTOTROT等模式)项目咨询业绩;(提供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业绩证明原件)

3.4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签发的2013-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财务报告原件)

3.5投标人须提供半年时间(20168月至2017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书面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缴税证明原件)

3.6投标人专班人员须提供半年时间(20168月至20171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书面证明材料,如有外聘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提供专班人员所在单位缴纳社保原件或外聘(返聘)人员聘用合同原件)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牵头人和联合体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咨询服务等与本次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

b、拟投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f、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3.8投标人可同时对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和宜昌市先锋路(机场路-峡州大道)、张家湾路(迎宾大道-民族路)及云保路(民族路-318国道)市政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项目。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391000分至20173191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41日上午1000分,请将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39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

10.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人:范大炜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高开华

    话:0717-6485566-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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