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资金申请报告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亚行贷款资金、社会资本、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概况:
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包括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和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其中:
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项目投资构成为政府投资和1.5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1.67%)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总投资预计约18亿元。包括八个子项目:①建设老年病护理医院;②在城区及县市区建设32个集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小型社区养老机构;③建设失智老人护理院;④建设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⑤建设老年护理人员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⑥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⑦对民营养老机构进行标准化改造;⑧建立养老资金池。
(2)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项目投资构成为政府投资约3.01亿元、亚行PPP专项贷款0.5亿美元、社会资本1.02亿元,总投资预计约7.28亿元。包括两个子项目:①宜昌市政府加强在养老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能力建设;②开展养老领域PPP模式试点。
详细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和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并完成咨询成果对亚行及国内投资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批和修编及修编后的审批工作。(包含各子项目的分项可研报告及分项批复、项目的总体可研报告及总体批复。)
(2)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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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服务周期:
(1)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市场调查工作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编制工作;在合同签订之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在合同签订之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选址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在合同签订之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在可研报告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以上周期如亚行和国内审批机构有另外要求除外。
(2)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服务周期另行约定。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前期咨询服务;(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专业应至少包括建筑,服务范围同时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或评估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财年备选项目规划批文原件扫描件、项目可研报告或评估报告及批复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项目咨询服务工作;(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少于8名,注册造价师不得少于2名,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名;(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一年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扫描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上午9 时00分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 月13日上午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
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伟
联系电话:0717-6098155
招标代理机构(章):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2
日 期: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