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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水月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高岚集镇供水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4/2017 9:01:10 AM 浏览次数:1455

兴山县水月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高岚集镇供水工程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水月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高岚集镇供水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6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水月寺镇高岚集镇

2.2 建设规模:新铺设DN250-110输配水PB管道约13公里。该项目水源地南渡河电站前池高程为625米,净水厂厂址高程555米,高岚集镇高程430-480米,水源与净水厂之间、净水厂与集镇之间高差可实现重力流引2一水和供水。净水厂占地3000平方米,规划设计2000m3/日供水规模。采用混凝一沉淀一过滤一消毒的水处理工艺,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3月。

2.5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2.6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兴山县水月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高岚集镇供水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 4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该建造师应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时审核合格的人员。(提供原件)

3.5.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3.5.3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须提供证书原件);

3.6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  投标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 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12 本项目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进行查询,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记成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在会员专区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124日至2017129日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要求可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查阅《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及《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28830分,地点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兴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址:兴山县古夫镇

      人:许刚

        话:15071777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高开华                       

        话:0717-6485566-8035                       

        真:0717-6492345

        间: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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