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宜昌市科技馆建设和宜昌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设计(一至二标段)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7/2017 5:11:36 PM 浏览次数:1514

宜昌市科技馆建设和宜昌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设计(一至二标段)

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宜昌市科技馆建设和宜昌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一至二标段),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科技馆建设和宜昌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设计(一至二标段)第(2)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规模及地点

一标段:宜昌市科技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片区、宜昌市规划展览馆北侧,用地面积16848.53平方米(约25亩),总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2200平方米,地下8800平方米)。

二标段:宜昌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片区、宜昌市博物馆新馆北侧,用地面积10043.52平方米(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5000平方米,地下6000平方米)。主要由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数字档案馆用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地下车库7个部分组成。

2.2项目总投资额:一标段:约59800万元,二标段:约30000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

一标段和二标段: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其中不含展陈和二次装修)

1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全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安装、强弱电、暖通、总图、概算等);

2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幕墙及屋面工程、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

3红线范围内的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景观工程、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库房内的专项设计等);

4BIM设计(管线综合、幕墙、钢结构);

5配合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专项方案等评审。

2.4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5项目工期要求:初步设计周期45天,施工图设计周期75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本工程一、二标段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为国家注册的壹级建筑师或壹级结构师,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3.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及园林专业的设计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3.5提供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设计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为拟投标单位;(提供有效证明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使用同一项目班子人员投标人需在投标承诺函中增加相应承诺明确若一、二标段都中标后选择哪一个标段,放弃哪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一、二标段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1171000分至20172151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 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一、二标段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215日上午1000分,请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一、二标段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三峡日报》、《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9.联系人及方式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吴高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8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期:2017117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1011120号-1 鄂公网安备 42050302000040号

全程网络策划:顺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