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公墓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ZB(2016)YZG2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公墓绿化改造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6】2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山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西山公墓区、黄粮张家河公墓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墓区分为A、B、C、D、E及烈士陵园6个区域进行绿化改造,总面积43422.58㎡,沿每阶挡墙底部间距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兴山县公墓绿化改造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上岗证(或培训证),须为该申请单位正式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
3.6 投标人必须具备7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 (以下简称“诚信专栏”) 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进行查询,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记成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在会员专区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按网页提示的步骤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网页应提示其投标保证金已交纳。未按本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民政局(盖章)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 系 人:阮李剑
电话:136771777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电话:0717-6485566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