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经宜猇发改审批(2016)19号文批准,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设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总投资额:约912万元。
3、项目招标范围:(1)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市政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中涉及的二次深化设计。
(2)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
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工期要求:规划方案通过猇亭区规划例会后(提供规划例会纪要)2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咨询,咨询机构为宜昌市规划信息技术咨询中心;规划方案咨询合格之日起70日历天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宜昌市勘设施工图咨询服务部。其他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提交。
6、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咨询经宜昌市规划信息技术咨询中心的核准,以核准通过的规划方案为准;施工图经宜昌市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A或B即可:
A、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B、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给水和排水或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提供副本原件)
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为国家注册的壹级建筑师或壹级结构师,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及园林专业的设计人员,须提供设计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
4、提供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社保证明且为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提供有效证明原件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七、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于2016年9月29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强
联系电话:13487286418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琴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