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可研咨询、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
质量检测、设计服务商名录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高新区可研咨询、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质量检测、设计服务商名录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BXYZB20160516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可研咨询、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
质量检测、设计服务商名录库项目
三、采购内容: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宜高投文[2015]20号文及高新区工委
[2015]7号会议纪要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公司拟采用竞争机制对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单项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研咨询、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质量检测、设计项目设立服务商名录库,择优选择一批单位,将其纳入该库,后期项目实施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在该库内抽取确定。
标包划分:一标包:可研咨询;二标包:节能评估;三标包:环境影响评价;四标包:安全评价;五标包:质量检测;六标包:建筑工程设计;七标包:市政工程设计。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
2.1一标包可研咨询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的工程咨询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2二标包节能评估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节能评估丙级(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3三标包环境影响评价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4四标包安全评价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5五标包质量检测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6六标包建筑工程设计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7七标包市政工程设计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
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应以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报价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起至2016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止(节假日休息)。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标包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每个标包磋商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10日17时0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磋商保证金进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9时3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6号半山酒店10号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16年7月11日9时30分;
2、评审地点: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6号半山酒店10号楼)。
九、发布媒体:宜昌高新区政务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懋
联系电话:0717-626884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传真电话:0717-6492345
日 期: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