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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灵宝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6/16/2016 9:45:23 AM 浏览次数:1390

宜昌市灵宝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灵宝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改建面积约1167㎡,主要对外立面、室内及楼地面等进行改造,新增钢架屋顶、半封闭外廊、钢棚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6630日前过渡期内已换证企业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某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换证企业提供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未印有二维码)副本原件。20167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5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140930分至20166210930分,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所交款项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取“保证金收据”。应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商务标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78日上午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夷陵大道251号),由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夷陵大道251号)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6614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伍家岗区门户网站》、《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

人:袁宏贵

联系电话:159975029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刘亚琴

联系电话: 0717-6485566-8033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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