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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灵宝村王华英雄公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5/19/2016 9:48:55 AM 浏览次数:1454

宜昌市灵宝村王华英雄公路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灵宝村王华英雄公路工程已由“宜伍发改审批“[201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内,路线起于灵宝村双桥路伍家乡仙灵山陵园路口,止于滨河路交叉口线路全长1634.586米,道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新建全长96.94米平板公路桥2座,涵洞5座,其中一桥长48.04米,二桥长48.54米,桥涵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Ⅱ级荷载标准。含路基路面、路线、安全设施、照明基础、桥梁、涵洞、绿化等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路线、安全设施、照明基础、桥梁、涵洞、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灵宝村。

2.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实施意见》第六(四十五)条执行)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5申请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3.6申请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7 20131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且不少于3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5190930分至201652409 30分止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现场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530日上午09 30分止,提交地点为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夷陵大道251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伍家岗区门户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

人:袁宏贵

    话:159975029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刘亚琴

联系电话: 0717-6485566-8033

2016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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