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大楼弱电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大楼弱电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大楼弱电工程,总建筑面积673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6592平方米,地下面积10767平方米),结构层次:地上26层/地下2层。
2.2 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解放路2号。
2.3 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2.4 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建安投资额约2800万元
2.5 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1#、2#及医技楼的设备安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工,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项目(地下室工程)在一期项目(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实施。投标人在一期项目土建完工后6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一期项目安装任务;二期项目土建完工后 6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二期弱电工程安装任务)
2.6 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弱电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医疗无线网络(预埋)、有线电视系统、数字会议系统、中心机房工程、监控及汇集机房改造、能源管理系统、视屏监控及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智能分诊导诊系统、门诊移动输液系统、病房呼叫系统、急诊协同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 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通讯与广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3.5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3.7 投标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信用分值(信用分值以申请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 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5年9月18日上午 9时30分至 2015年9月28日上午 9 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上午10:30时。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道 2 号)七楼 701 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9月18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 标 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宜昌市解放路2号
联系人:高其瑞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485566-8034
时 间: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