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背街小巷及杂居小区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8/28/2015 12:00:00 AM 浏览次数:1729

 

背街小巷及杂居小区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背街小巷及杂居小区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葛洲坝。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葛洲坝集团背街小巷及杂居小区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①商贸周边停车场地建设,将商贸周边约2900平方米场地拆除青石板及倍力砖,铺筑彩色沥青混凝土;②中心菜市场江边停车场地建设,将中心菜市场江边门口约500平方米场地拆除倍力砖,铺筑黑色沥青混凝土;③佳鸿苑绿地改造,将房地产公司办公楼背后1100平方米绿地进行升级改造;④西坝三江桥下活动场地建设,将三江桥下临滨江路侧750平米场地进行整治,人行道采用青石板和倍力砖铺装,空地硬化为羽毛球场地;⑤机关门口路灯更新改造。将葛洲坝集团宜昌总部机关门口13盏景观灯拆除原址新建景观灯;⑥葛洲坝公园照明系统改造,改善公园园路照明环境,新增路灯35盏。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商贸周边停车场地建设、中心菜市场江边停车场地建设、佳鸿苑绿地改造、西坝三江桥下活动场地建设、机关门口路灯更新改造、葛洲坝公园照明系统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不属于葛洲坝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含慎用名单)上的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须提供葛洲坝集团公司宜昌基地管理局办理的有效备案证,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办理的有效备案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备案证上记载的信息一致。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备案证原件及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

3.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属于葛洲坝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含慎用名单)上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7投标人必须是在cgpt.cggc.cn集采平台上完成登记注册的合格投标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且须到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缴纳工本费500元。投标人为集采平台cgpt.cggc.cn上完成登记注册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5 8 28 日上午 8 30 分至 2015 9 7 日上午 9 00 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结束审核入围后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招标人处开具缴费通知单后到葛洲坝基地局计财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通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进行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旧东楼三楼招标大厅,电子投标文件网上上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旧东楼三楼招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葛洲坝集团公司宜昌基地管理局办理的有效备案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5 8 27 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梁 

联系电话:0717-67148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 系 人:翟仁凤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期:2015 8 27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1011120号-1 鄂公网安备 42050302000040号

全程网络策划:顺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