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一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移民局和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以“国三峡办发计字[2013]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夷陵区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一期)项目总规模2007.11公顷。其中一标段:96.07公顷,二标段:203.06公顷,三标段:16.13公顷,四标段:377.56公顷,五标段:266.69公顷,六标段:190公顷,七标段:254.12公顷,八标段:329.55公顷,九标段:273.93公顷。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一至六标段及九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的补植补栽,宣传牌制作安装,防护围栏的施工等工程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第七、八标段工作内容:林木种苗及化肥的采购及运输、不含栽植(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的合同总估算价:2835.62万元。一标至九标段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30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的补植补栽,宣传牌制作安装,防护围栏的施工等工程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技术规程》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1、投标人资质
3.1.1注册地址在湖北省内的投标单位资质:
(1) 一、二、三、五、六、七、八、九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湖北省林业厅核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湖北省林业厅核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1.2注册地在湖北省以外的投标单位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所在的工商注册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所颁发的能承担所投标段的资质能力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企业法人注册地的“省级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文件,不得违反招标文件总则中第1.4.2条的规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3.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2015年3月-6月)任一月银行基本账户的流水账单,可流动存款余额在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盖章的原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70%的造林或绿化工程。(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拟投本项目第七或八标段的所有投标人,必须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1家投标单位最多可中2个标段, 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1标段至9标段依次评审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投标人所投各标段人员和设备可以重复。(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里承诺中标标段及标段个数按评委依次评审的顺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须在建设银行注册投标企业网上银行后,方可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lzfcg.com)凭密匙按网上提示下载施工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投标注册的企业须先办理网上投标注册(具体操作参见http://www.ylzfcg.com首页企业网上注册须知)。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夷陵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夷陵电视台、三峡日报、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914141-602
2015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