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夜明珠路(宜秭路-东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宜昌市夜明珠路(宜秭路-东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381 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宜昌市夜明珠路(宜秭路-东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位于宜昌市城区,起点为岗虹路-夷兴大道交叉口,终点为东山大道,沿线主要与宜秭路(三峡高速连接线)、朝阳路、黄河路与体育场路相交,规划红线宽36米,全长4.35公里。本次拟招标段为夜明珠路(宜秭路-东山大道)全长约2.2公里,采用双向10车道(其中高架桥为社会车道双向4车道;地面道路双向6车道,含BRT专线2车道),社会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站台段BRT车道采用钢筋水泥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青石板铺装;高架桥设计速度50Km/h,地面道路设计速度40Km/h,匝道设计速度为30Km/h。该段项目总投资为72997万元,建安投资为33244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治安监控等各类过街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防护等相关附属工程。
四、建设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计划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五、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获得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奖项,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六、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落实《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符合宜昌市《实施“三大”新举措全面提速宜昌新区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大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到新区推进办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通过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投标登记手续确认函复印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须提供证书原件)
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2014年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2自2010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的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补充原件);
7、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其中施工员及安全员分别不少于3人;(须提供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4月20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 年4月11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宜昌新区门户网》。
十四、其他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成峰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8
时 间:201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