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水产小区外运河挡土墙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伍家岗区水产小区外运河挡土墙维修工程,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审批文号:宜伍发改审批[2014]74号。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宜昌市伍家岗区农林水局(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宜昌运河韦家嘴下游段(水产小区外侧),拟对水产小区外运河档土墙实施维修,工程量包括:淤泥开挖105立方米,一般土方开挖100立方米,块石抛填550立方米,砂石回填150立方米,C15垫层混凝土10立方米,浆砌石挡墙207立方米,排水管63米,沥青砂板55平方米,砂浆抹面88平方米,浆砌石拆除12立方米,C25混凝土12立方米,铁艺栏杆18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4.9万元。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宜昌运河韦家嘴下游段(水产小区外侧)
4、建设资金来源:防汛应急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
5、工期: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 日至2015年 4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所交款项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开取“保证金收据”。应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商务标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20 日下午14: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昌市伍家岗区财政局一楼开标室(夷陵大道25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财政局一楼开标室(夷陵大道251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 4 月 1 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ygczx.com)发布。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农林水局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2号
联 系 人:董淼
电 话:186716084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刘亚琴
电 话:0717-6914141-608
2015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