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绿化亮化工程曹家坪船闸(一期)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FXZ20150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绿化亮化工程曹家坪船闸(一期)项目已由“五发改投资〔20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重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五峰长禹水利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绿化亮化工程曹家坪船闸项目为一级船闸,闸门宽6米,闸室长16米、宽6.5米,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船闸长度约35米,主要包括:主体箱涵及土石方开挖、回填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建设资金来源: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重建专项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境内。
4、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含基础开挖、填筑工程、箱涵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法人注册地不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年度准入手续;(提供年度准入证明原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必须是五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7)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必须是五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1人)并且必须是五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备案的信息一致(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需提供不少于一年(自投标截止月前推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1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应指定唯一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按鄂检会【2010】5号文规定,中标公示截止后,中标人应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以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你单位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请先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fzt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网上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4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其缴纳方式及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5时,提交地点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2月10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峰长禹水利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西北路16号
联 系 人:尹迪
电 话: 159727093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 高开华
联系电话: 0717-6914141-612
日 期: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