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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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半岛沙河村拆迁安置房A区15#、16#楼及C区1#、2#楼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8/2015 8:53:55 AM 浏览次数:1717

 

平湖半岛沙河村拆迁安置房A15#16#楼及C1#2#楼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湖半岛沙河村拆迁安置房A15#16#楼及C1#2#楼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平湖半岛沙河村拆迁安置房A15#16#楼及C1#2#楼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AC区场地回填、小区内场地铺装、花池及树池砌筑、小区绿化、小区照明、绿化给水、室外排水、电缆沟砌筑、挡土墙砌筑、原挡土墙部分拆除、罗马柱围栏等。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小区绿化、照明、给排水及电缆沟砌筑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

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必须具备65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18日上午930分至2015118日上午9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2 5 日上午90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  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进行。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1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0717-62279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3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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