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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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4/2014 10:00:51 AM 浏览次数:2037

 

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土石方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土石方工程,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审批文号:“宜伍发改审批〔201417号”。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约20000立方米,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松林路和东山二路交汇处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新建项目土石方工程(实际承包施工范围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在实际施工时在上述范围内具体指定)及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提供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3日至20141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所交款项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开取“保证金收据”。应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商务标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1223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为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123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ygczx.com)发布。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8

 

     2014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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