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公共景观项目(景观水系)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公共景观项目(景观水系), 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3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公共景观项目(景观水系),公共景观水系部分,总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系驳岸、铺装、自行车道、绿化、给排水、景观照明等。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水系驳岸、铺装、自行车道、绿化、给排水、景观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4、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片区。
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证(园林绿化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2)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独立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园或广场、市政公共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补充材料)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元及以上的公园或广场、市政公共景观绿化等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7、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 (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30分至2014年11月19日上午 10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 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00 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 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 年10月2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付佑河
联系电话: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29 号金江银座 24 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日 期: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