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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职教园中心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9/29/2014 5:31:05 PM 浏览次数:1849

宜昌市职教园中心区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职教园中心区景观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137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教园建设项目部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宜昌市职教园中心区景观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265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76992平方米,铺装面积约44000平方米,边坡支护面积约2933平方米。项目投资额约3321.0万元。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职教园中心区绿化(主要包括入口处的卧碑、中心广场、叠水、停车场,三个分区的绿化,东山头、西山头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土门村、车站村。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普通苗木自通过验收 1 年后的成活率达到 100%,重要苗木自通过验收 2年后的成活率达到 100%))。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证(园林绿化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自201111以来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广场或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4、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提供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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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4928日上午930分至201410817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1029上午09:00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92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二、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教园建设项目部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2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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