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柏临河葫芦坝段治理工程(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伍家岗区柏临河葫芦坝段治理工程已经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堤复[2012]4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项目业主)伍家岗区柏临河葫芦坝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距宜昌市中心城区15km。项目计划投资2035.03万元。
2、本河段治理工程整治范围为:一、干流(长6.306km):土门大桥以上200m处至汉宜铁路桥,长5.736km,另入江口0.57km;二、支流(长0.3km):1、左岸南湾支沟入河口至上游100m处,长度0.1km;2、左岸清滩湾入河口至上游100m处,长度0.2km。整治范围总长6.306km。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至二标段为施工招标;三标段为监理招标。
3、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
4、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5、招标范围:一至二标段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护砌6.306公里,支流河口整治0.3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监理招标的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6、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各标段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工程安全要求:各标段均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至二标段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对应为A证、B证、C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 2010、2011、2012 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7、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材料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8、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利注册造价师及“五大员”属于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三标段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一至二标段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9 日上午9:00时,具体要求:
第一至二标段: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第三标段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工程所有标段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 8 月 27 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伍家岗区柏临河葫芦坝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2号
联系人:董淼
电 话: 186716084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系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91414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