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开经[2014]60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点军大道和桥边路交汇处以北点军大道7公里位置。该地块为园区起步区,拟规划为园区配套安置房,用于安置桥边村及白马溪村村民,用地面积共185935.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0836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23367平方米,商业及配套2295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2040平方米,总停车位2734个,总户数3660户。建设内容为36栋16-33层高层住宅建筑,设置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幼儿园一栋,设置文体设施、医疗设施、养老设施、村委会办公及党群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6000平方米,菜市场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节能、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土石方、道路工程、景观工程及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
四、建设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确保2016年4月投入使用。
五、工程质量要求
竣工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副高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4年8月31日上午10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4:00时,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 8 月 21 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四、其他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招 标 人: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集镇24号
联 系 人:何良华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29 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传 真:0717-6900085
电子邮件:471032422@qq.com
时 间:2014年8月21日